数学统计学院外聘硕士生导师津贴发放办法
一、授课津贴
根据授课研究生人数,10人以下副教授为30元/课时,教授为35元/课时;10人以上(含10人)副教授为35元/课时,教授为40元/课时。
二、指导毕业论文
每指导一篇为1000元。
三、指导硕士生
指导一名硕士研究生一年为450元,即:450元/人.年
四、本办法依据宁夏大学研究生津贴核算办法制定,并随之调整。目前适用现在情况。
五、本办法从2003学年度开始执行。
数学统计学院硕士生导师
指导高校在职攻读硕士生津贴发放办法
一、 每指导一位高校在职硕士生发放论文指导费2000元。
二、 本办法从即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