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章学习讲座

发布日期:2018-11-20    作者:金晶/文 金晶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学生对党章内容的学习与巩固,2018年11月20日下午6时20分,数学统计学院于怀远校区宁远楼231开展“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课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由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党委书记赤学礼老师主讲,我院团委书记陶佳玲老师主持,我院第八期发展对象和第二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参与。

讲座伊始,陶老师为同学们介绍了赤学礼老师。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拉开序幕。赤老师从“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为同学们讲解了党员的八个权利与义务。赤老师讲到,党员要时刻铭记党员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合理实行党员权利。在党的领导与教育下,合格党员应对“怎样入党”、“怎样加入党组织”等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与认识。加入中国共产党,首先要履行党的纲领、熟悉党的章程,党员应有高度的纪律性与统一性。交纳党费是党的观念强的表现,赤老师以部分优秀党员为例子,告诉同学们要爱党、敬党,做一名好党员。随后,赤老师向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党员的义务,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始终保持应有的纯洁性,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就是党条件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条件的推论,党员权利的出现是更好的履行党员的义务。最后,赤老师告诫大家,在大学一定要养成良好的学习能力,要尽可能的学习其它方面的知识,涉猎更广泛的内容,建立完备的知识结构。

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对党章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也清晰的巩固了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学习。希望同学们能够加强对党的知识的认识,在知党学党的道路上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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