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及其应用”校级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及其应用”校级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培养和造就更高水平的科研团队和学术带头人,不断提升我院的科研水平,加快我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科技创新步伐,特制订本办法。

一、 组织原则

在“数学及其应用”校级创新团队的大框架下,按照数学的二级学科分类,成立“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四个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设团队负责人1名。创新团队的组建,坚持“团队负责人负责,学院教师自愿加入的原则”,每位教师只能作为一个团队的正式成员,但可以参加其他团队的各项活动。

二、 建设目标

经过五年至十年,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带领科研团队进行团结协作、勇于创新,有较高学术地位的学术带头人;培养和造就一批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研究方向稳定、团队组成合理、研究成果在国内领先,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合作创新进取精神,在省内和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的优秀科研团队。

三、 创新团队带头人的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献身精神。

2.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3. 治学严谨,作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本人从事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和学术前沿特色。

4. 对学科发展具有较强的预见性,能够准确地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有能力提出具有较大学术研究价值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思路。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6. 能够科学合理地组织和管理科研团队,团队内部团结协作好,工作凝聚力强。

7. 必须具有教授职称或者副教授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四、 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 确定的研究方向或者研究领域相对稳定,研究前景广阔,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同时,应该与自治区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发展方向相一致。

2. 团队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3. 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

4. 团队成员一般应由5人以上组成,团队年龄结构和职称比例合理。骨干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5. 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与本团队的研究方向一致时,方可纳入本团队的研究成果的确认范围。

五、 创新团队带头人的职责

1. 按照教师自愿加入的原则,确定团队成员名单。

2. 凝练团队学术精神,营造团队学术氛围,培养团队协作理念,形成团队学术特色。

3. 负责团队的学术活动的开展和负责团队日常管理工作。

4. 掌握本研究方向或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趋势,负责按年度制定团队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学术活动计划和预期目标,并且组织落实和实施。

5. 负责团队的科研经费的使用计划,并向学院提出申请。

6. 组织团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并组织和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

7. 负责培养团队成员,并形成合理的学术梯度。

六、 创新团队的基本职责

1. 在团队负责人的凝聚下,围绕相对稳定的研究方法,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 制定并实施明确的团队发展规划,构建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加强团队成员科研能力的提高,不断增强团队的科研竞争力。

3. 围绕团队发展规划和目标,定期开展学术活动,团队成员要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协调和指导。

4. 开展对外学术合作和交流,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做学术报告,并选派团队中优秀和骨干成员到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

5. 加强对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培养。

七、 创新团队的经费使用办法

1. 各团队成员如果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个人外出进行学术交流的费用应从团队成员自己的项目经费支出;无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可申请从创新团队经费支出,每位团队成员每年度限1次。

2. 团队成员为研究生导师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外出进行调研和学术交流的费用应从导师自己的项目经费支出;无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导师,可申请从创新团队经费支出,每位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每年度限1人次。

3. 团队成员有出版著作的(必须是一作或者主编),应首先申请每年的校级出版基金。在当年申请不到的情况下,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应从自己的项目经费支出,如没有可申请从创新团队经费支出。

4. 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进行学术交流,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旅费和讲座劳务费)由团队成员的个人项目经费和创新团队经费各承担一半。如果邀请到国外著名专家或者国内院士、长江学者、杰青获得者,所发生的费用可全部由创新团队经费支付。其中,国外专家仅承担国内的旅费和讲座劳务费。

5. 原则上创新团队经费不予支持团队成员或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审稿费和版面费。有在研项目的团队成员(包括研究生),应从自己或导师的项目经费支出;如无任何在研项目,提出申请,每位团队成员(包括研究生)可由创新团队经费支付1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论文的版面费(国际会议论文除外),要求署名为第一作者,宁夏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且其他作者也均无在研项目。

6. 在全院范围内公开做学术报告(必须提前一天张贴海报)的团队骨干成员,由创新团队经费给个人每次发200元的讲座劳务费。

7. 对奖励经费的使用,在用于科研的原则下,充分尊重各团队负责人的使用意见,原则上可不受以上条款的限制。

8. 涉及到所有团队经费的使用,由团队负责人提出申请,或者团队成员提出申请(团队负责人签字同意),学院进行审核,“数学及其应用”校级团队总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八、 创新团队的奖励办法

1. 学院年终对团队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只奖励团队,不奖励个人。

2. 奖励办法如下:

(1)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当年用于团队奖励总金额的50%。

(2)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当年用于团队奖励总金额的35%。

(3)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当年用于团队奖励总金额的15%。

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有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13年4月26日

附录:

团队考核及科研成果量化打分细则

1. 必须是本团队成员以负责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本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宁夏大学。团队成员是研究生导师的,所指导的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也计入团队的科研成果,并且按照与团队成员相同的比重量化打分。

2. 发表论文(同时被SCI和EI收录的,按最高级别核算):

(1) SCI论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每篇计80分;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且小于2.0,每篇计60分;影响因子小于1.0,每篇计40分;

(2) EI论文:外文期刊,每篇计20分;中文期刊每篇计10分;国际会议论文每篇计5分(ISTP论文每篇计5分);

(3)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A类核心期刊,每篇计20分;专业类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综合类核心期刊每篇计5分。

3. 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

(1) 国家级项目:申报每项计20分、立项每项计120分;

(2) 省部级项目:申报每项计5分、立项每项计40分;

(3) 高校项目(教育厅):申报每项计5分、立项每项计30分;

(4) 校级项目:申报每项计5分、立项每项计10分。

注:不重复计分,立项后申报不计分。

4. 科研获奖:

(1) 自治区科技进步奖或其他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每项按照160分计算;二等奖每项按照120分计算;三等奖每项按照80分计算;

(2) 自治区优秀论文奖:一等奖每项按照80分计算;二等奖每项按照60分计算;三等奖每项按照40分计算;

(3) 校级科研奖:一等奖每项按照40分计算;二等奖每项按照30分计算;三等奖每项按照20分计算。

5. 出版著作:

(1) 国家级出版社:每部著作按照120分计算;

(2) 省部级出版社:每部著作按照80分计算。

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团队的考核注重团队成员的整体科研实力的提升和科研成果的取得;

(2) 团队开展的学术研讨活动、对外交流、团队成员的学历提升、职称晋升,以及研究生的培养情况等均作为团队考核的参考指标。

附件:表1:团队年度活动计划和预期目标

表2:团队活动记录表

表3:团队成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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