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分类聘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大校发【217】3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刘富祥
副组长:韩惠丽
成 员:纳殿文、丁大勇、刘国军、李风军、汪文帅
田 耕、许新忠、赵秉新、张现强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教职工83人,其中职员13人,专任教师70人(四年聘期内将有3名教师退休)。
三、学院岗位计划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教学、科研、教学科研三类岗位的设置比例为2:1:7;岗位设置分七级:一级岗不超过3%,二级岗不超过7%,三级岗不超过12%,四级岗不超过15%,五级岗不超过28%,六级岗25%左右,七级岗10%左右。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11月10日—11月17日)
1.学院动员会: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2:00全院教师大会。
2.成立了我院教学科研岗位分类聘任领导小组。
3.制定我院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
(二)审核细则(11月18日—11月22日)
审核实施细则并公布。
(三)人员申请(11月23日—11月27日)
组织学院教师填写《宁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分类聘任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四)审核评议(11月28日—12月15日)
学院领导小组对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评议,按照岗位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对象,最后形成我院的《拟聘方案》,并上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五)公示(12月23日—12月30日)
学院将《拟聘方案》及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和《拟聘方案》一并报学校人事处。
(六)学校审批并签约上岗(2018年1月3日—1月10日)
根据学校审批结果,学院与教师签订《宁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分类聘任任务书》,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上报学校人事处办公室统一存档。
数学统计学院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