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数学统计学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人文素养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对象
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后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践能力
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应用技能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
(三)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考查形式
(一)以面试考查方式进行。
(二)面试形式采用学生自述、学生回答问题、面试组提问以及面试组评议的形式进行。每位学生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其中自述2-5分钟,面试组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6-10分钟,面试组评议5分钟。
(三)面试成绩评定采取小组成员实名制现场打分(百分制),取平均成绩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和详细的文字记录,所有原始记录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保留备查。
五、成绩折算
(一)拟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加权后相加得出。
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二)初试成绩由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包括学科基础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由教务平台提供。
(三)复试成绩=面试成绩*70%+非课程绩点转换成绩*30%
非课程绩点转换成绩=100*非课程绩点/报名学生中最高非课程绩点。
(四)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