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接收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05-0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落实《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宁大校发〔2017〕290号)文件精神,根据宁夏大学《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18〕21号)通知要求,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转专业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在校一本理工类专业本科生。

二、接受转专业条件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和学习要求,数学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学院其他专业需满足学校条件,非数学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数学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二)对数学类相关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三)《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成绩不低于7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

(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类别、第二批次录取的;

(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已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的;

(五)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六)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接受转专业时间和程序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符合学校和我院转专业条件且自愿要求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填写《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将此表、成绩单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通过考核选拔,确定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和具体专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教育方向)专业总人数小于等于90人。如果转入人数导致超过人数上限,依学习成绩择优录取;未被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教育方向)专业接收的学生,如果本人愿意,则可以转入其他数学类专业;否则,学院所有专业不予接收。

(三)对于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和具体专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汇总表、《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成绩单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四)接受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和专业最终以学校下发的文件为准。

五、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课程学习说明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习的要求,所有转入学院学习的学生,需重修数学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包括《空间解析几何》、《数学分析I》、《数学分析II》、《高等代数I》、《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数学统计学院。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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