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数学计算机学院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班委、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章程》和《中华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实际,经院党总支批准,院团委会议研究,决定于2012年11月3日召开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宁夏大学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全院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坚定信念,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为全面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数学计算机第九届团委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数学计算机第九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数学计算机学院第十届团委、学生委员会委员。

三、代表比例、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比例

本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民主选举产生。为保证其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比例确定为全院学生人数总数的14%。各班级、团支部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团员、学生代表条件

(1)必须是我院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4)关心集体活动,在集体内有较好的信誉,有良好的民主作风,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信任,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选举规则》的要求,代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各班委、团总支将选举产生的代表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学院团委,经学院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代表资格方可生效。

数学计算机学院陕西铁路工程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学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今后我院共青团及学生会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学院各班委、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推荐选举及其它各项具体工作,保证本次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并圆满完成预定任务。希望院属各班委、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努力工作和学习,以实际行动迎接学院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四、其他事项

数学计算机学院陕西铁路工程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具体时间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下午13:30,地点校本部B区综合楼二楼报告厅。

附件:数学计算机学院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

第十届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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