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关于专业基础课程实施教考分离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7-08-3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计算机学院

关于专业基础课程实施教考分离的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成绩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经研究决定,将我院人才培养计划中通修课程全部列为教考分离课程。数学类课程有:数学分析I,数学分析II,数学分析III,空间解析几何,高等代数I,高等代数II,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离散数学,大学物理I,大学物理II,计算机导论,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数据结构等16门课程。计算机类课程包括:高等数学I,高等数学II,线性代数,数值分析,孤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离散数学,大学物理I,大学物理II,计算机导论,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数据结构,模拟电路,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数字电路等16门课程。

教考分离课程要求做到:授课教师不单独出题,授课教师不单独批阅试卷,同头同名课程必须使用同一试卷,试卷必须密封,试卷的批阅必须采用流水作业,考试成绩最后由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登记。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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