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行政坐班制度

发布日期:2019-10-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校风建设,强化学院办公室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秩序,确保常规管理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本院实际,明确所有办公室人员实行坐班制度,相关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坐班时间

1、坐班作息时间:

上午(8∶20—11∶40)下午(2∶10—5∶20)

2、坐班人员如有事需要在院外处理,需向办公室主任事先请示。

二、坐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三、坐班人员职责

1、在坐班期间,全体坐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长时间打工作以外的电话;

2、在坐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3、在坐班期间,原则上不准中途外出(公事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按请假手续办理,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以缺勤处理。

4、每天对所做工作做好记录,填写个人岗位日志(可以统一用电子版形式保存)。

四、网站管理制度

1、学院网站内容各部门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2、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网站所上传的内容。

五、请假手续

1、在规定坐班时间内因私事离校2小时以内,向本部门领导

假,由本部门领导做好登记.

2、因私事离校时间超过2小时且不超过一天的,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并经主要行政领导批准,由本部门领导做好登记。

3、因私事不能正常坐班的(一天以上),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并上报人事部门。

六、考勤办法

1、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到校。

2、坐班时间因私事离校,需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才能离校,返回后,及时销假。

七、奖罚措施

以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勤考核内容之一,并与各项考评直接挂钩。

八、其他

1、本项考核将与考核奖惩、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

挂钩。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19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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