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实验副院长岗位职责
1、 实验副院长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工作,掌握本实验室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独立承担若干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实验任务。
2、 负责制定全系每学期的教学实验计划,编制实验课程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指导学生实验设计,与实验任课教师一起评定学习实验成绩。
4、 参加实验课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研究改进实验课的实验技术、步骤和方法。
5、 拟写实验室规划、建设方案,组织和实施实验室建设,保证实验室的建设能够满足教学、科研的要求。
6、 管理实验室的日常工作,登记工作人员的考勤、值班记录;定期对实验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
7、 定期对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利用率、完好率进行抽检统计;与设备保管员一道定期对实验室的实验设备账目进行抽查,保证账、卡、物相符。
8、及时解决实验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
9、虚心听取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各项建议,认真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10、做好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学计算机学院
200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