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培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数学统计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类别与数量
本年度院级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拟立项5项。结合学院教学研究和改革的需要,旨在解决个性化的教学问题,提供定制化方案并加以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在某一具体方面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重点项目:拟立项3项。旨在解决学院层面、专业层面等突出和共性的重点教学问题及人才培养机制体制问题,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带动教学改革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要求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数学统计学院在职教师,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
2.项目主持人已承担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已获得院级及以上立项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主持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教改项目,参与人参研教改项目不能超过2项(包括主持的项目)。
4.项目组成员结构及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四、研究期限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周期均为2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五、项目管理与经费支持
1.2025 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及成果要求按照《数学统计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学院给予重点项目每项 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的经费支持。
3.项目经费使用按照申报书的经费预算执行,不得支出间接经费;经费使用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出60%以上,2025年11月30日前支出100%,超期不予支付。
六、申报程序
1. 申请教师填写《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或《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于4月21日前提交给各系(中心)主任。
2. 各系(中心)主任4月23日前完成初步审核、推荐工作。
3.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4月26日前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
数学统计学院
2025年4月13日
附件1:数学统计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课程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