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数学统计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 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1日8:30—17:00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宁夏大学怀远校区信息工程学院410教室。

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分别在贺兰山校区笃行楼(未来教室)201、202、203和204教室进行数学、应用统计和学科教学专业课笔试。

2025年3月22日上午11:10-11:30在笃行楼(未来教室)203教室进行外语测试和专业课面试顺序抽签及情况说明。

2025年3月22日下午14:00-18:00、2025年3月23日全天分别在笃行楼(未来教室)201、202、203、204和205教室进行英语和专业课面试,具体时间和教室安排以现场抽签后安排为准。

三、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按专业和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执行回避制度。

(三)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所有工作人员均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五)各专业复试面试必须现场录音、录像。

四、复试人选

参加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我校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人员及调剂考生。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的120%,具体名单见附件。

五、复试工作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必须进行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2小时。试卷严格按宁夏大学初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命制,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数学专业的笔试课程为:《常微分方程》《概率统计》《复变函数》和《数值分析》四门课程任选两门做答;学科教学(数学)(全日制)专业的笔试课程为:《高等数学》;应用统计专业的笔试课程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装袋,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每个面试小组配备2名精通外语的主考教师。测试内容包括日常会话、语音语调、口头作文。试题须事先命制,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5%,专业课面试占35%,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个考生不少于10分钟。

(五)复试成绩报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等复试各环节成绩,复试总成绩由复试各环节成绩加权后组成的百分制成绩。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成绩汇总至学部。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含60分)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为最后的录取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6+复试成绩*0.4。

(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科目满分若为3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他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审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配合各院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数理与信息学部:0951-2061974,邮箱:51305466@qq.com。

复试同学请加入2025级研究生复试群,验证信息请填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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