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部署与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坚持综合评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接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2023年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平稳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
1.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成立监督小组并处理相关申诉意见,成立复试小组负责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宁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计划
数学学科计划招收5名硕士推免生,详细信息见《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接收流程
1.拟申请我院2023年研究生的推免生,请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填报,并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和手机短信。
2.10月12日左右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2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3.复试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外语水平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宁夏大学2023年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及3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见研究生院网站)。
4.被我院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学院将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于10月15日左右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六、复试
1.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硕士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审核确定复试内容、拟录取名单,负责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
(2)学院组成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指定1人为组长,所有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在经专门培训后方可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随机选取、现场独立评分。
(3)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所有参与复试人员如果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书,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4)复试面试全过程现场录音、录像。
(5)学院保证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畅通。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两部分,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分别进行考核。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1)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邀请英语专业教师任考官。考生开始复试后完成两项工作:第一,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第二,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2)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个人陈述3分钟;二是随机抽选试题回答。随机抽选试题回答采用试题事先命制、考生当场自主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考生从《常微分方程》、《概率统计》、《复变函数》、《数值分析》四门课程中任选两门,每门课选一套题2类题目做答。
3.复试形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免试接收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确定云考场为主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后续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具体说明,并组织培训和测试。
4.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由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考核,以及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的成绩加权后组成。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
(2)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的产生由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名确定,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学院填写《2023年宁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公示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10月25日左右,在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行为;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或本科毕业证,或受处分;
(3)体检不合格。
3.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袁老师,电话:0951-2061468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