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计算机学院200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数学计算机学院2008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支部、学生各支部:

经学院2008年11月18日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在学院接收一批新党员。现将2008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1、 每个支部按照10-20名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优人员。请各支部按班级顺序填报,如果名额超出,从后往前删减。

2、 各支部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得放宽条件。

(二)条件

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为中共预备党员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考核发展。

1、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规定。

2、考察期满一年(从批准为建党对象之日起计算)。

3、参加过党校培训且成绩合格,并获结业证书。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或一次专业单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5、必须是共青团员,且经过团组织推优。

6、学习刻苦,准备发展前两个学期各学科成绩合格。

7、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发展对象提名表附后:

(四)请各支部拟提名的发展对象准备好以下材料(用档案袋装好)于11月20日之前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为了便于发展对象材料的审核,请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将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好。

1、建党对象培养考察写实薄(每季度一次考察意见)

2、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入党申请书

4、个人自传

5、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6、外调函

7、培训班结业证复印件

8、荣誉证书复印件

9、学习成绩单

10、拟发展党员述责考评表

注::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必须用黑色钢笔工整地书写,不准代书,不准打印;外调函、证书的复印件统一采用A4的复印纸。

发展对象提名表(各支部须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

发展对象提名表

各班提名表须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

班 级

提名时间

担任职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团支书签名

建党对象时间

参加培训班期

获奖情况

班主任意见

年级主任意见

数学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200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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