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数计院发〔2011〕3号)
关于印发《数学计算机学院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竞聘方案》(宁大校发〔2011〕240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细则》,并经2011年12月2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拟执行。
附件: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细则》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细则
根据《宁夏大学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竞聘方案》(宁大校发〔2011〕240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制定了《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聘任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岗位聘期
副高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期任职年限为二年。
2、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应聘教师岗位,任期内每学年应承担至少1门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年教学工作量150学时以上。
(2)任期内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两项:
A、被聘为研究生导师,年均指导学位论文至少1篇;
B、主持区级以上(含区级)教改、科研课题或项目等至少1项;
C、主持或参加横向课题累计到校经费20万以上;
D、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教学及科研成果获区级以上奖励至少1项;
E、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自然科学10万字以上;社科15万字以上;
译著30万字以上;教材15万字以上)1部以上或合著(本人撰写字数同上)1部以上;
F、指导学生参加数学建模、挑战杯、程序设计大赛等比赛获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等获区级立项;
G、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至少1篇期刊论文(均为第一作者)被SCI、EI收录;
H、获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项以上,获得国家级软件著作权并产生经济效益5万元以上。
3、申请任职条件:符合副高职务的评聘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宁夏大学2012—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五级岗(教学岗)竞聘方案》(宁大校发〔2011〕240号)的基本条件;
(2)基本达到正高职称评聘条件;
(3)原则上担任硕士生导师;
(4)年均工作量150学时以上。
4、未尽事宜,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级负责解释。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