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党员中开展签订公开承诺书和创建
“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通知
数院党发〔2010〕9号
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学院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示良好的党员形象,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各项工作,根据宁夏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宁大党发〔2010〕70号)精神,学院党总支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现就学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突出抓好“公开承诺”、“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三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以“立足岗位,争当先锋”为主题,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对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创建“党员示范岗”,在全院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努力实现“三个提高”:
(一)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使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牢固树立讲原则、讲纪律、讲团结、讲大局、讲奉献的组织观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人格魅力。
(二)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管理能力。通过签订公开承诺书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廉洁自律,富有创新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能自觉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引领全体师生努力工作,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三)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促使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使党员先进性在岗位上得到充分体现。
三、活动内容
(一)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活动内容。
“公开承诺”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开展,各支部要明确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并向院党总支和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党员要提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作出承诺。
1、各党支部
要按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特点,重点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师生、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
2、党员
要对照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结合“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按照“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要求作出承诺。其中党员干部要侧重在提高执行能力、推动本支部本部门科学发展、关心服务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承诺;普通党员要侧重在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服务人民群众、以身作则、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设立教书育人党员示范岗、管理育人党员示范岗、服务育人党员示范岗。岗位标准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八个好”:
1、坚定信念,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积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2、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好。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师德常规要求,努力做到“八要八不准”,尊重学生,回报社会。
3、勤奋好学,业务技能好。带头钻研业务知识,争当教育行家里手,加强岗位技能锻炼,精通专业技能,矢志追求,不懈努力。
4、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好。有全局意识,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6、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好。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成绩出类拔萃。
7、乐于奉献,创建效果好。发扬岗位奉献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使岗位创建取得良好的效果。
8、服务师生,群众评价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动员(11月中旬):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向党员讲解签订公开承诺书和创建示范岗活动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动员和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11月下旬):一是庄严承诺。采取座谈会、师生见面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同时明确党员示范岗的目标与使命,选定一个主攻方向作出庄严承诺。二是认真审核。召开支部大会对每名党员拟公开承诺事项以及示范岗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对不符合实际、达不到标准的承诺事项,要作出调整和修改。三是组织审定。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交党总支审核;普通党员的《党员公开承诺书》,必须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支部和党员签字确定。承诺事项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学院党总支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照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岗位进行全面考核。
(三)表彰推荐(2010年12月上旬):对获得“党员示范岗”的集体和个人向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推荐,并作为创先争优活动“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的优先条件。
六、管理办法
(一)岗位设置。党员示范岗设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集体示范岗负责人必须是党员,党员人数须达到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
(二)表彰奖励。党员示范岗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党总支每年拨出一定经费用于奖励,每年六月进行考核,每年“七一”举行授牌命名仪式和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群众监督。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牌,学院设置创建工作宣传栏和服务意见箱,岗内党员应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年度考核时应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一票否决”。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撤销称号并收回挂牌。一是岗位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规校纪的人和事;二是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了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七、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党员承诺书的签订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李嗣丞同志任组长,纳殿文、乔晓军同志任副组长,总支委员和各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生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支部要把党员承诺书的签订和“党员示范岗”的创建纳入“五好”基层组织创建和学院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活动作为党建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八、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学院开展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勤政为民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严格标准,此次活动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签订党员承诺书和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学院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学院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数学计算机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公开承诺书
附件2:数学计算机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中共数学计算机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