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新录用博士发放一次性周转房房租补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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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录用博士发放一次性周转房房租补贴的暂行规定》已经2010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件:关于对新录用博士发放一次性周转房房租补贴的暂行规定

宁 夏 大 学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对新录用博士发放一次性周转房

房租补贴的暂行规定

根据《宁夏大学稳才引才住房补贴方法》(宁大校发〔2002〕21号)第二条:“博士报到后,由学校暂提供周转房一套,使用期一般为一年,作为选择购买商品住宅的过渡”,但随着我校公开招聘博士人数逐年增加,周转房出现紧缺,已难以满足需求。经2010年7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2010年1月以后新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一次性周转房房租补贴。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放范围

属学校新录用博士研究生,且本人在银川市无自有住房(家庭),可申请一次性周转住房房租补贴,申请人可在校内外自主租用住房,学校不再提供周转房。

二、发放标准及形式

每人可享受一次性周转房房租补贴6000元。新录用博士研究生可根据个人需要,须在本人正式报到12个月内向人事处申请,由人事处通知计划财务处发放。

三、经费使用

周转房房租补贴所需经费从“211工程”建设师资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其他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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