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宣发〔2010〕66号)精神,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要根据考核评价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大党发〔2010〕21号)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学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宣传组,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206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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