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数学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

数学统计学院

宁大数统院发[2020 ] 26号

关于印发《数学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工作制度》通知

院属各单位:

《数学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已经于2020年12月29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数学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数学统计学院

2020年12月29日

数学统计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分级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根据数学统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富祥

副组长:汪文帅、陈建丽

成 员:赵芳宁、蔡蓓、雷竹英、许新忠

赵秉新、王丽、马婧瑛、陶佳玲

下设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汪文帅

成员:赵芳宁、蔡蓓、雷竹英、许新忠

赵秉新、王丽、马婧瑛、陶佳玲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第一条统筹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划,审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督察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集组员开展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内容需记录留存。

第三条组织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第四条组织指导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条负责对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并对随后相关经费的支出进行审核与监督。

第六条评审当前实验室设备的操作流程以及方法是否得当,并及时更新,对未制定操作流程的实验室设备及时补充相关操作流程。

第七条了解学院各个实验室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制定并监督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到位。

第八条负责组织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学院负责,有责任向学校和学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统计学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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