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11-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健全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优化培养类型和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申请—考工作,根据《宁夏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计划和专业

(一)招收专业: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数学070100一级学科专业

(二)招收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基准,实际招生录取人数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人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专项)。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申请者必须符合宁夏大学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须达到学院和导师在学历、外语水平、科研与学术创新实践等方面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者为应届(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四)申请者须与报考导师联系,明确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导师的招生要求;

(五)申请者须提供近 5 年2018121日—202311月20)至少 1 项本学科专业方向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代表性成果包括:

1. 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在本学科专业方向或相近学科领域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

2. 作为主编或重要参编者在国家认可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3. 作为主持人或以主要完成人身份(排名前三)结题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4. 作为主持人或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部成立以部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办法为依据,负责制定学院“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复核、备案;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招生工作专家组以导师(组)为基础,成立不少于7人的学科专家组(至少2名校外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

四、申请-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考生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nxu.edu.cn/xscx/),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申请材料提交

2023年12月10日前,申请者须按时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外地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报考材料邮寄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宁夏大学怀远校区金波楼413室,收件人:吴老师,电话:0951-2061974;邮箱:51305466@qq.com

申请人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宁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一)。

2.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

3.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二)。

6.须提供本学科专业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8.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三)。

9.提交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书面报告一份

(三)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网上报名合格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学科组综合考核

1)学院以导师为基础,成立不少于 7 人的学科专家组(至少 2 名校外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负责对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由学院确定具体的考核形式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流程和评分标准。

2)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分为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科专业代表性学术成果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外语水平能力展示与考核(5分钟)、回答问题三个环节。原则上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应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 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 60 分以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4)考核小组就是否同意推荐和拟录取提出明确意见。

5)综合考核的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6)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学院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五)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学科专家组考核意见,并征求招生导师意见,在招生计划内按导师招生名额排序,经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审核后,最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审定上报。

学部推荐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方式招生拟录取人员名单一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资格。未经教育部审核通过者,任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攻读宁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应届硕士研究生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宜录取的。

、申诉渠道

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申请人对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实名向学部提出申诉。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供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成果。

(二)数学(070100)专业可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三)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

20231122


上一条:宁夏大学数学统计学院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资格审核通过者名单公示
下一条:数学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二次调剂工作办法和日程安排